关于组织我校2026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补表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08日
各单位: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补表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6〕4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补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我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补表工作于2026年6月8日至15日集中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证材料
适用于档案中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但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的老师:
1.持证人本人书面补办申请(手写、打印均可,需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材料
适用于有教师资格证书,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丢失的老师:
1.持证人本人书面补表申请(手写、打印均可,需本人签字确认);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梓楠楼313室)。联系电话:0411-84713560,联系人:张小雪。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