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操作指南 (非事业编职工)
2024年06月07日
我校非事业编职工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辽宁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工作,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需将原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辽宁省大连市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可使用手机支付宝或微信登陆“电子社保卡”,或下载“电子社保卡”APP自助办理。步骤如下:
➊登录电子社保卡
➋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➌选择一种转移类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原保险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选此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原保险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选此项)
➍填写户籍地址
➎填写转移信息
转入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辽宁省大连市市本级
转出险种:(根据原保险类型选择)
原参保地(转出地)行政区划:(根据原保险经办机构选择)
➏上传附件信息(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
➐点击“提交申请”
上述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记录”中,选择自己办理的转移类型,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