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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及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2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及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4年度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及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2024年度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及高层 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实施重点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本计划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对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项目

2024年度本计划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项目

1.中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50岁;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9年之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1.报送《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

2.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7);

3.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海外学位证明或一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4.创办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材料(例如经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或验资报告,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商业计划书;

5.知识产权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项目

1.报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 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5);

2.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7);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博士学位证书;

4.回国时间证明(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学校可最多推荐7名候选人;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项目,学校可最多推荐5名候选人。

2.各单位需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保证被推荐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请根据通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所需相关材料电子版和PDF版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3月14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shizike@dufe.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刘家瑞,联系电话:0411-84710314。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及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7.zip


      人事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