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3〕10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认定
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成功的老师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认定: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用于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师范毕业生专业带“师范”字样申请免试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师范字样申请免试,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辅导员本科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申请免试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申请免试须同时提供职称证或单位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前期预审已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
3. 具有本科或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如不符合免试条件需每人携带18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4. 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具有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岗前培训(如前期预审已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具有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如前期预审已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
6.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前期预审已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
7.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8. 申请人正面免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片一张(须与网上报名系统照片保持一致,且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并用双面胶贴好)。
二、报名补办
需要补办教师资格证的老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书面申请(需本人手写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
4.申请人正面免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片一张(须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并用双面胶贴好)。
三、提交材料
请各申请人将以上纸质版材料于10月9日下班前送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梓楠楼314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