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退休教师返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退休教师返聘管理办法》(东北财大委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人事处将组织2023年上半年退休教师返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条件
原则上近3学年教师人均授课工作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的单位,或所开设课程具有特殊性,暂时需要原任课教师授课的单位,可申请返聘岗位。
二、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师生认可度高。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正常履行教学工作职责,已经退休及即将在6个月内达到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63周岁。
(四)退休前,未发生过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退休前3年,年度考核合格。退休前最后3学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超定额(不含)完成,教学效果良好,原则上教学质量综合评议结果进入全校排名前60%(含),未发生经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
三、申报要求
在受理范围内且符合返聘条件的教师,可根据个人意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返聘申请。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在综合考虑师资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将《东北财经大学退休教师返聘申请表》《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上半年退休教师返聘基层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材料电子版和PDF版通过OA系统报送给人事处张小雪。
报送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附件1、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联系科室:师资科(梓楠楼314),联系人:张小雪,联系电话:84710314、84713087。
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退休教师返聘申请表
2.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上半年退休教师返聘基层单位推荐汇总表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上半年退休教师返聘基层单位推荐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