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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细则

2020年06月17日

东北财经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细则


 东北财大委发〔2020〕48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东北财经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东北财大委发〔2019〕99号),加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学校科研、教学及实践类成果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有评审权的各系列在职称评审需要打分时作为参考,没有评审权需向省级评委会推荐评审的系列在推荐评审时可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求教师认真履行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岗位职责,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坚持精品导向;实施教师分类评价,鼓励部分教师在全面发展基础上突出教学或科研优势,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二、成果分类

成果根据所属领域和内容分为科研和教育实践两个大类,其中教育实践类中又可以分为思政、教学和实践三个大项。科研类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著作、科研成果奖励、决策咨询以及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6种形式,教育实践类中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励、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课程建设、教材、教研教改项目、教改论文等7种形式,实践类成果目前主要包括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和指导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思政类成果包括获得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奖励以及主持思政项目等。

各类成果实行列举法(详见附件),对于未列入的成果,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职称办综合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三、成果级别和分值设定

(一)成果级别设定

为了更好的区分成果的重要程度,我们将成果分为S、A、B、C四个层级,其中:

S级为成果最高级别,一般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第一及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及主要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及主要完成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第一及主要完成人),国际科技合作奖(第一及主要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特等奖(第一及主要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此类成果不设置具体分值,获得此类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中纳入特殊人才通道,指标单列。

A级成果一般对应国家级成果,根据成果取得的难易程度和含金量,又区分为A+、A、A-三档;

B级成果一般对应省部级成果,分为B+、B、B-三档;

C级成果一般对应市校级成果,分为C+、C、C-三档。

(二)分值设定

每个成果级别设定一个建议分值,评委在评审中可以根据对成果取得难易程度和成果价值的判断上下浮动赋分,上下浮动范围不能超过建议分值的10%(最小值为1分),每个级别的建议分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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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果填报规则

1.职称评审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每人限报8项,其中教师系列科研类和教育实践类成果每个类别至少填报3项,剩余2项成果可根据各自优势自选,科研论文和科研项目为必报成果;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限成果类别。

2.教师和社科研究系列填报科研类成果只能填报B-以上(含)级别,教育实践类成果以及其他职称系列不受此项限制。各类成果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的成果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填报。

3.论文分为学术论文和教改论文,仅限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外文论文中明确标明所有作者同等贡献的均视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为本校或同等贡献作者有2人以上为本校的,只能由1人使用,一般情况下通讯作者优先(双方有其他约定除外)。教改论文参照学术论文标准赋分,不再单列。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主持完成和主持在研两种状态,成果列表中为主持完成后的建议分值,主持在研的项目建议分值在主持完成的基础上下浮10%,且不再设浮动区间。

5.著作类成果每人最多可以填报2项。

6.在参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决策咨询类成果最多可以填报1项,参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决策咨询类成果最多可以填报2项。

7.课程建设类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由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一般每个建设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8.教学工作量作为教学类代表性成果申报的前提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就低)教学质量综合评议结果在全校排名不能低于80%。

9.规划教材的成果取得时间以当年入选通知为准,再版的规划教材不能作为规划教材申报;统编教材包括校级统编教材和相关专业国家级出版社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统编教材需要有组织单位统一组织编写相关教材的证明材料并且有较大发行量,由教务处进行认定。教材只对主编进行赋分,主编人数为1人以上的,按主编人数平均赋分。

10.实践类成果目前包括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项目获奖和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竞赛项目主要包括国际性赛事(目前列入的只有美国数学建模大赛,简称“美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纳入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体系的全国竞赛项目(含互联网+、大挑、小挑等)和其他由国家各部委、各学科国家一级学会或协会主办的全国性重要赛事。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第一指导教师外,其他导师组成员(排名前2-3)可降低一个级别赋分;其他竞赛必须是第一指导教师,且以东北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11.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类成果每人最多可以填报2项。

五、其他

1.本细则由职称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职称办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细则成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