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沙河口区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二、申请材料
1.《沙河口区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申请表》1份(附件1);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登记表1份(登录学信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1份(打印方法及详细政策解读参照附件2);
4.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承诺书1份(模板见附件3、须本人签字及学院签字盖章)。
三、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把握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严格把关,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2.本次补报工作为最后一次受理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请,今后将不再受理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请,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补办。
3.已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且已纳入住房保障的,不可申请。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不可兼得。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4月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每位申请人材料需分为2个文档:申请表Excel件、将上述涉及的申请材料2-6合并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审核并用章: a10700@dufe.edu.cn。逾期不申报视为无人选申报。
待学校审核完毕并统一用章后,申请人本人可携带所有纸质材料(上述申请材料1-5按上方顺序用订书器装订好)自行前往沙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永平街205号,导航西安路公寓或沙河口区劳动监察大队均可)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到4:00)。
联系电话:沙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84627709;
沙河口区住建局:39878906。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沙河口区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申请表.xlsx
附件2:附件2:2018-2019年毕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相关问题解答.doc
附件3:附件3:承诺书模板.docx
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