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及科研人员科研启动经费报销流程
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及科研人员科研启动经费报销流程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引进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东北财大委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新入职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学校为每位新入职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具体流程
1、请相关人员根据预计使用情况,自行填报《双一流建设专项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明细表》(见附件1);
2、资金使用与审批根据《东北财经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 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财大委发〔2021〕41号)执行(见附件2 )文件精神及我校财务报销要求,经费使用人通过财务报销系统填报并经过线上报销流程,经负责人(人事处处长)线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投递。
注意事项
1、科研启动经费,经费金额3万元整,经费使用按《东北财经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 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财大委发〔2021〕41号)执行(见附件2),经费使用日期自通知下达起截至当年12月(具体时间以财务系统开账、封账日期为准);
2、科研启动经费一经划拨,不累计,不顺延。未使用部分由学校统筹,并不再拨付该经费未使用金额。
3、经费使用人是经费的直接责任人,经费使用人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报销票据真实、合理、合法、合规,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辽宁省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并自觉接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部门、学校财务处和人事处的监督检查。对个人以任何形式的骗取、截留、挪用科研启动经费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 双一流建设专项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明细表
2. 东北财经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