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支持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9年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支持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东北财大人发〔2019〕4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 搭建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培养一批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者成长为国内一流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同时在各学科领域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且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较高影响力的学术团队,根据《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委发[2019]80号),学校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19年“星海学者支持计划”支持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条件及支持政策
请参看《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9月修订)》(附件1)中相关条款。
本次申报星海学者特聘教授的年龄条件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星海青年学者的年龄条件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1~2岁。
申报人报送的成果应为近五年取得(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终身荣誉不受年限限制。
二、遴选程序
(一)基层单位推荐
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单位(按教师及科研人员学科归属划分)报名,各单位须根据评审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参评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评选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资格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选推荐,确定入围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三)结果认定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人选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其签订相关合同,并颁发“星海学者特聘教授”证书或“星海青年学者”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应认真填写《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特聘教授应聘登记表》或《东北财经大学星海青年学者应聘登记表》,应聘登记表中“1.1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2学术兼职”、“1.3学术会议”、“2.2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证明或立项批文)、“2.3论文著作”(论文需提供论文原文、检索证明和他引次数证明;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扫描页)、“2.4科研奖励”、“2.5其他省级及以上获奖及荣誉”、 “3.4教学成果奖”、“3.5其他省级及以上教学奖或荣誉”等部分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电子文档,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制作时需严格按照应聘登记表内容顺序制作,并将所有佐证材料按应聘登记表中相应内容分类合成“1基本情况”、“2科学研究”、“3人才培养”三部分PDF文档(需附带连续页码目录)。登记表中“3.2授课”(需教务处核实并在登记表当页盖章处盖章)、“3.3研究生指导”(需基层单位核实并在登记表当页盖章处盖章)。
(二)各单位于2019年10月16日16∶00前将单位相应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梓楠楼314房间,联系人:刘家瑞,电话:0411-84710314。), 推荐材料包括:
1.《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基层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2.《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特聘教授应聘登记表》或《东北财经大学星海青年学者应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
3.佐证材料的电子版。
(三)相关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基层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