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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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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对人事和劳动工作做出的规定和决定。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负责对学校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建议或意见,并按学校规定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学校全员聘用工作, 三类岗位设置、聘用及管理工作,合同制人员以及计划内临时用工的聘用工作。

四、全校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续签、鉴证、归档工作,攻读学位人员、博士后进站人员审批及协议签订工作。

五、根据学校发展与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需要,负责公开招聘、选调工作。

六、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以外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接收、安置转业、复员军人工作。

八、负责转岗分流与待聘人员的接纳、培训、再就业和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工勤人员进行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术等级考试,需协助上级部门组织报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科目考试,并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负责组织除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请、销假、考勤、工作(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审核、呈报、办理教职工工作调转、辞职、辞退、离退休和退职工作。

十三、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立和人事业务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为上级部门提供人事相关数据及各类报表等工作。

十四、负责新来校人员的档案审查、人事档案零散材料、人事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十五、负责各类人事相关证明、介绍信、证件出具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